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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调解 让跨境案件审理“无阻”

 8月1日,太湖县法院弥陀法庭顺利完成了一起跨境离婚案件的诉前调解。

  原、被告因打工相识相恋,并于2008年在太湖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。婚后生育一个女儿。后原告、被告因性格、生活习惯差异等多方面的原因经常吵架,原告长年在韩国务工,很少回国。承办法官在对案件进行调解时了解到,原、被告都同意离婚,但由于原告在韩国,因工作和疫情无法回国办理离婚手续,无奈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。

  随即承办法官联系原、被告及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网上调解,调解过程中,承办法官认真核实当事人身份、了解离婚理由等,认为原、被告离婚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,于是根据调解结果拟定调解协议并进行网上签字确认,一起跨境离婚案件顺利完成调解。

 

(全媒体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 石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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