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11日,安庆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大会召开,记者从会议获悉,去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4809件,处置反映问题线索3786件,新立案1491件,结案1696件,给予党政纪处分1650人,涉及县级干部31人,移送司法机关15人。
2017年,我市认真贯彻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,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实行“一案双查”和责任倒查。太湖县徐桥镇桥东村党员何某政治信仰丧失、出家、自修寺庙从事迷信活动,被开除党籍;潜山县扶贫办原纪检组长张某、科技局副主任科员葛某违规因私出国(境),被严肃查处。全市共问责党组织5个、党员干部769人,给予党政纪处分237人,释放出失责必问、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。
以“不落实之事”查找“不落实之人”。聚焦脱贫攻坚、环境保护、安全生产、信访维稳等领域开展监督检查,对工作中不担当、不作为、不落实、弄虚作假,搞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等行为,严格问责追责。建立脱贫攻坚月督查制度,整改问题141个,问责430人,给予党政纪处分106人。建立突出环境问题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制度,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及时查处、及时问责,受理移交问题线索21件,问责97人,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。
严把选人用人的政治关、廉洁关、形象关。市县两级纪委共对1864名拟任人选提出把关意见,对拟任的3名市管干部、5名县管干部分别提出暂缓或不宜使用意见;共对1099名市级以上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初步推荐人选提出把关意见,对24人提出不宜提名意见。
2018年,我市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,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净化优化政治生态,切实发挥巡察“利剑”作用。今年至少组织3个批次、对30个单位的常规巡察,同时对重点问题、重点单位适时开展机动式巡察、“点穴”式巡察和巡察“回头看”,持续发现问题、形成震慑。
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。坚持无禁区、全覆盖、零容忍。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;重点查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、不收手,问题线索反映集中、群众反映强烈,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;重点查处选人用人、审批监管、资源开发、金融信贷、大宗采购、土地出让、房产开发、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。实施“拍蝇”行动。对在群众身边嗡嗡乱飞的“苍蝇”,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,坚决予以查处。突出扶贫领域,查处贪污挪用、截留私分、虚报冒领、强占掠夺等行为,切实做到快查严处,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,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“最后一公里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