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3日晚10时许,太湖县公安局北中派出所接群众李某华电话报警称,在北中镇浮坵村浮坵小学旁边,被精神病发作的哥哥打破了头,请派出所处理。
接警后,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往事发现场,经了解情况得知,精神病患者为北中镇浮坵村村民李某火,当晚精神病发作,用利器将其弟弟李某华头部打破,民警先安排李某华处理伤口,接着迅速找到在浮坵小学门口手持锄头与石头的精神病患者李某火。
民警对其进行耐心劝说,但毫无效果,李某火情绪激动,不断向民警扔掷石块并挥舞锄头阻止人员靠近,为避免周边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,民警冷静分析现场形势,制定正面吸引、侧翼包抄的制服计划,经过三十多分钟的巧妙周旋,民警抓住李某火与正面警力对峙分神的瞬间,迅速绕后将李某火手中锄头夺下并将其制服。目前,李某火已被家属送往医院治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