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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治欠薪,这招“冬病夏治”妙

  “没想到这么快能领到工资款,谢谢执法人员!”几名农民工激动地说。

  今年6月,刘自长等8名农民工向市人社局投诉,反映在我市机场大道安置房项目中被拖欠工资6.4558万元。8月9日,欠薪人方某从武汉回宜接受处理,在市公安、人社部门工作人员教育督促下,方某现场支付了全部拖欠款。经调查,该项目总包单位为中建三局,劳务分包单位为武汉鑫皖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,木工承包人方某2018年9月与武汉鑫皖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完成工程款结算,领取工程款34.98万元,但上报农民工工资表时,未将以上农民工列入,形成故意拖欠,并不接农民工电话;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调查过程中仍不接电话、不回短信。7月26日,市人社局监察人员赴武汉方某住处向其下达《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》,要求其于7月31日前支付所欠工资,方某未履行。8月9日,市公安局通知方某回宜接受处理,被拖欠的工资终于到位。

  记者8月9日从市人社部门获悉,根据省人社厅《关于开展根治欠薪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》的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本次专项行动第一阶段为夏季攻坚阶段(7月20日至8月20日),各县(市、区)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到“三查两清零”:各县(市、区)政府对本辖区在建工程项目限时进行梳理,查清欠薪隐患;对历史欠薪存量案件实行包案制,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;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及国企项目按要求实现“两清零”。专项行动第二阶段为考核问题整改阶段(8月21日至9月20日),各县(市、区)要针对本地区在第一阶段中梳理、查清的欠薪隐患和欠薪存量案件,结合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结果,按照《通知》要求自查整改。专项行动第三阶段为中期检查评估阶段(9月21日至10月30日),严格对照考核细则,做好中期评估准备。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,从“基本无拖欠”到“根治拖欠”,是党中央、国务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。要彻底根治欠薪,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的欠薪痼疾,必须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,坚持日常抓、时时抓,对欠薪问题抓早抓小,加大日常监察执法力度,一手抓企业工资支付制度的建设,落实企业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,一手抓欠薪隐患和案件处置,防止积累成为积案,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,减少农民工兄弟越到年底越着急回家,越需要钱、越拿不到钱的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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