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15日11时许,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接群众举报:2月14日20时37分许,一辆牌号为皖A746U0号小型普通客车在105国道1440公里处逆向行驶,严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。
接报后,交警三中队民警立即联系皖A746U0车主到交警三中队接受询问。经核实,该车驾驶人吴某对2月14日20时许,在途经上述路段时为节省时间,方便自己,冒险逆向行驶,影响道路行车安全行为无异议。交警三中队依法对驾驶人吴某逆向行驶行为处以罚款200元,并交通违法记3分。
据了解,春节期间,仅宿松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就依法查处该类交通违法行为130多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