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缺乏法律约束导致消费者维权难 预付式消费能否加上“安全阀”?

  近日,“北京试点‘预存宝’,从源头杜绝预付款‘打水漂’”以及“北京将出台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地方立法”的消息引起部分市民的关注,市民陈女士告诉记者:“如果我市的职能部门也能够这样试点,将消费者预付的资金委托第三方——银行统一管理,将极大地维护我们消费者的权益。”我市有关部门对于预付卡的使用管理采取哪些措施?能否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?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。

  预付式消费“遍地开花”,市民“被坑”屡见不鲜

  近年来,“预付式消费”在商业活动中已成为热点消费模式,遍布美容、健身、服装、餐饮、娱乐、机构培训、儿童游乐等各行各业。原本是冲着商家优惠办理的预付式消费,但如果遇到不良商家圈钱跑路的现象,消费者通常要账无门。

  市民方舒就向记者吐槽:“我已入了几次预存充卡被骗的坑,有餐饮业和儿童游乐业的,每次都是充值没多久,商家就人去楼空,损失几百元。如果相关部门对预付卡有个监管的平台就好了。”

  家住石化天桥附近的黄女士也表示:“十多年前我在一家干洗店办卡充值了2千元,没用过几次商家就关门跑路了。”

  采访中,记者了解到,在儿童摄影、茶楼、美容等行业都出现市民充值被骗的现象,金额在几百至千元不等,但不少市民遇到商家失联的情形后自认倒霉,没有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权。此外,市民在办卡消费过程中还遇到退卡难、消费受限的“霸王条款”。市民杨娟前年在一家美容店办理艾灸卡,充值一千多元,后因怀孕不能使用,想办理退卡遭到拒绝,“当时店家说怀孕期间不能使用,之后再用也可以,没想到一年之后,这家店就关门了。”“我之前在一家理发店办理了会员卡,平时消费都可以直接刷卡,但春节前后十几天就只能付现金,并且收费比平时贵很多。”市民刘媛对这种预付卡限制消费的现象也表示不满。

  预付卡消费缺乏法律约束,遇到投诉只能协商解决

  预付式消费原本是商家和消费者共同确立的互惠式经营消费模式,却被很多不良商家利用,成为坑骗圈钱的手段。我市能否效仿北京“预付宝”试点操作?记者从市商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,由于全国范围内没有专门针对预付卡消费的法律法规,这直接加大了消费者在预付卡消费中维权的难度。

  “之前只有商务部出台的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》,但这个仅对单用途预付卡,以及在商务部门备案的单用途预付卡进行管理。”市商务局网点办主任潘小海表示,市面上涉及的会员卡等预付卡多半不属于这种,因此对它的监管比较模糊,遇到个人投诉通常只能协商解决。

  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主任卢蓓芬表示:“预付式消费涉及各行各业,但又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,这在管理上确实是一个难点。通常我们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,如果该企业还在正常经营,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。但遇到商家跑路失联的情况,没有办法找到经营业主,我们只能对经营主体进行限制,将该企业列入‘经营异常名录’。”

  “近几年来,预付式消费纠纷比较突出,据我了解,北京目前是在做这方面的管理尝试,正拟定规范性制度,在预存金额上设置最高限额,以及根据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和租赁日期等信息,规定预存卡的使用时限”,市场监管局法规科副科长唐慧告诉记者,“但目前我们还没有具体手段进行制约,只能对个案进行处理调解,尽量挽回消费者的损失。在立法层面,我们基层局没有这个权限,主要看省局和总局是否下达政策文件、法规制度等,我们遵照执行。同时也希望将预付式消费管理列入立法计划,毕竟这也是一项利民惠民的举措。”

  预付式消费管理属于经济范畴,不在地方立法权限内

  对于预付式消费管理,本市能否酝酿出台地方性法规?安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徐炳芳介绍:“我们地方人大立法目前只有几个权限,比如在城市建设管理、历史文化保护和环保等方面拥有地方立法权。关于预付式消费管理,这属于经济范畴,不在我们立法范围内。”徐炳芳表示,预付式消费涉及到民生关切,下一步也将针对这方面组织相关调研,或者通过人大建议、议案办理的方式,来促进相关工作的开展。

 

(全媒体记者 方芳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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